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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城区可以烧兰炭锅炉吗?
写信人 王** 写信情况 2020-10-10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店铺由于不能接通大暖,不知道能不能烧环保的兰炭锅炉,请给予解答,谢谢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办结日期 2020-10-22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于2020年10月10日反映的“城区可以烧兰炭锅炉吗”信件咨询函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甘肃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作战方案(2018-2020年)》《庆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要求,“市区及各县城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因此,市区及各县城城区不可以再烧兰炭锅炉,对店铺的供暖需求,建议协调接入集中供热,或改为电取暖、天然气取暖等清洁取暖方式。 
办理方式 公开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