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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噪声污染
写信人 匿** 写信情况 2023-12-18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噪声污染防治法64条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公共场所管理者应当合理规定娱乐、健身等活动的区域、时段、音量,可以采取设置噪声自动监测和显示设施等措施加强管理。
  对于这个时间和音量区段怎么规定的,公园每天从早到晚的噪声污染有没有监测,对于直播产生的噪声造成他人生活困扰的行为有没有规制办法,直播中的噪声怎么处理?真的很烦声音真的很大我想问问没有对这方面的管理办法吗就这样每天产生噪音。我们是支持公民正常的文娱活动但是不能无节制无限制不顾及他人权益吧!!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办结日期 2023-12-28
办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