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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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河连湾高速入口不作为 | ||
写信人 | 柴** | 写信情况 | 2024-10-1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河连湾高速入口工作人员超载沙石车辆不盖遮布不予理睬,致使上了高速车飞沙走石,给其他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本人实名举报,有视频和工作人员打电话录音为证,愿付一切法律责任。望领导们为了一片蓝天劳苦一阅。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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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办结日期 | 2024-10-24 |
回复内容 |
柴小刚您好,首先感谢您对生态环保事业的关注! 您反映“河连湾高速入口工作人员超载沙石车辆不盖遮布不予理睬,致使上了高速车飞沙走石,给其他车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已收悉,依据相关法律及《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规定,您反映的问题归公安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受理。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事业的关注与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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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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