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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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林镇高速施工隧道噪音大 | ||
写信人 | 许** | 写信情况 | 2025-05-03 |
信件状态 | 已办理 | ||
信件内容 |
由于林镇乡高速每天晚上(22.00到早上6.00:)隧道钻孔,打桩,还有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污染给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导致我夜不能寐,身体健康得到严重影响,多次沟通无果(被施工人员恐吓威胁,如果要晚上停工就要我受害方给他支付工资),每次都是问题得不到解决,希望领导能为老百姓做主给我一个解决问题办法 |
回复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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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 办结日期 | 2025-05-14 |
回复内容 |
许瑞: 您好,您反映“由于林镇乡高速每天晚上(22.00到早上6.00:)隧道钻孔,打桩,还有施工车辆造成的噪声污染给我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导致我夜不能寐,身体健康得到严重影响,多次沟通无果(被施工人员恐吓威胁,如果要晚上停工就要我受害方给他支付工资),每次都是问题得不到解决,希望领导能为老百姓做主给我一个解决问题办法”问题收悉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情况回复如下:您反映的林镇高速隧道钻孔、打桩噪声扰民施工方为合水(太白)至华池公路工程THTJ—3标段项目经理部,隶属于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江小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00076239435XN,原甘肃省环境保护厅2016年3月24日对项目环评文件进行批复。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时,施工单位正在进行挂布作业,未进行超前导管作业,隧道施工现场及您住宅院内均未听到明显噪声,故未开展噪声检测。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协调施工单位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根据华池县人民政府临时过度安置标准,与您父亲签订了施工期内临时过度赔偿协议书;二是责令甘肃恒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加强项目建设期日常管理,严格落实环评报告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减少噪音扰民及其他污染。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5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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