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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信件内容

信件情况
标题 《关于W186风机噪音、光线等环境污染严重危害居民生命安全的举报》
写信人 魏** 写信情况 2025-09-04
信件状态 已办理
信件内容
尊敬的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生态环境分局领导:
贵局于2025年8月29日对本人反映的“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项目W186风机侵害居民权益问题”作出了答复(以下简称《答复》),本人已收悉。感谢贵局的前期调查工作,但对于《答复》中的部分内容及处理倾向,本人表示不予认可,现提出以下异议和补充诉求:
1. 关于风机距离的认定依据不透明、不充分
《答复》中称W186风机距我家直线距离249.48米,“符合《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风光项目(A1,A2,B1,B2,C1,C2)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但该《环境影响报告书》从未向本人及受影响居民公开,我们无从知晓其规定的具体安全距离是多少,也未知晓该距离设定的科学依据、是否考虑了低频噪音和阴影闪烁等对居民健康的长期累积影响,更未参与过该项目的环评公众参与环节。根据《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的内容。我们要求贵局立即公开该《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特别是关于风机与居民点安全距离设定的依据、噪音预测模型及结果部分,并解释其合理性。
而且根据相关资料:根据生态环境部最新规定,新建风电项目风机与居民住宅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700米,这一标准综合考虑了噪声、光影闪烁等多重环境影响。
‌生态环境部最新标准: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加强陆域风电、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明确要求,新建风电项目风机距离周边居民区、企事业单位等不得小于700米,以科学预测噪声和光影闪烁影响为基础。
‌国家标准与地方实践:
《风力发电场设计规范》(GB51096-2015)提出,风力发电机组与有人居住建筑物的最小距离需满足噪声等规定,通常要求300米以上。
部分地区此前执行的标准存在差异(如300米、500米),但生态环境部的新规旨在统一全国标准,减少纠纷;目前我家里有重症病人,249m明显不符合相关法律要求。
2. 关于噪音污染的担忧未得到实质性解决
《答复》承认风机尚未投运,但并未对投运后可能产生的噪音影响进行实质性的承诺和约束。仅要求企业“采取在风机叶片上安装降噪齿等措施”、“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降低噪声影响”。这种表述过于模糊和宽松,“尽量”一词无法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要求贵局责令企业提供具体、可量化、有时限的噪音防控方案,并承诺在风机投运后,其产生的噪音必须符合乡村居住区域的噪音限值(夜间40分贝)。
虽然最近的风叶没开,其他的风叶噪音测量已经远超出40分贝。
相关规定:居民区夜间噪声限值为40分贝,风电场需通过距离衰减确保达标。例如,700米距离可使噪声降至环境本底值。不同风速下允许噪声值不同(如风速8m/s时允许39dB),需通过科学测算确定具体距离。
‌光影闪烁防护:叶片旋转产生的光影在700米外可显著减弱,避免对居民视觉干扰
3.要求重新进行现场勘查与噪音模拟评估
贵局本次来人只测了距离(未当着居民的面测,但数据我们认可你们官方),对造影还有其他环境因素未进行评估。
鉴于目前风机尚未运行,我们要求贵局在风机投运前,组织独立的第三方技术团队,携带专业设备,在同我家住宅及耕地同样距离的位置,对类似型号、相同功率的已运行风机进行实地噪音监测,以便更准确地预测W186风机投运后可能产生的实际影响,并作为后续监管的依据。
综上,贵局目前的《答复》未能有效解决我所反映的任何核心问题。我恳请贵局能真正“高度重视”,而不是流于形式。我将保留在收到贵局进一步明确、负责任的答复后,依法向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申请复查,以及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希望贵局出示正式的标准、实际达成、是否对居民有害的报告(重点考虑我母亲脑出血术后的后遗症及精神问题),目前我母亲对当前的噪音表示出了强烈的不耐受和反感,后续若出现噪音导致的疾病复发、加重、病逝、自杀、抑郁、恍惚等后果,贵局所出具的一切结论皆需负法律责任。
目前项目方还在施工,请贵局严令项目方在贵局所有测量未确认的情况下禁止施工。
期待您的正式书面回复。
回复情况
回复单位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办结日期 2025-09-16
回复内容

魏龙:

您好,您反映“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萌点综合新能源项目侵害居民健康安宁权益”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接到交办信访问题后,联合芦家湾乡人民政府、庙儿掌村委会和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A1项目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您反映的风机位于环县芦家湾乡庙儿掌村韩山庄组,为华能环县新能源有限公司A1项目部部署建设的W186风机。经地图软件测量,W186风机距魏发刚家直线距离249.48米,于2024年8月份开始建设,目前主体已建成,箱式变压器尚未安装,W186风机尚未投运。W186风机与魏发刚家住宅距离符合《陇东特高压工程配套新能源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首批风光项目(A1,A2,B1,B2,C1,C2)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环县分局要求华能庆阳风光综合新能源示范项目A1区块项目部加强与农户沟通,采取在风机叶片上安装降噪齿等措施,并加强设备运行维护,尽量降低噪声影响。您反映的工程设计施工严重缺陷、村干部履职不当等问题,建议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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