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沙尘天气对我市空气质量影响情况分析报告
进入11月份以来,由于受西北地区输入性沙尘等恶劣天气影响,我市颗粒物浓度大幅上升。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3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96微克/立方米上升38.5%; 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53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46微克/立方米上升15.2%。剔除沙尘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90 微克/立方米下降11.1%,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4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41微克/立方米上升2.4%(1微克)。
12月2日以来,受西北较强沙尘暴输入性影响,我市再次出现强沙尘天气,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变差,此次沙尘天气过程预计12月4日结束。
1月1日至11月30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98天,优良天气率为89.5%(年度目标87.4%)。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为64微克/立方米,与年度目标持平,较上年同期(65微克/立方米)下降1.5%;细颗粒物(PM2.5)日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低于年度目标(36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34微克/立方米)下降14.7%(自9月份开始发布实况数据,标况暂无数据,省上11月份数据尚未发布,此数据可能与省上有出入)。
通过对入冬以来我市空气质量分析,造成颗粒物浓度上升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沙尘天气频繁发生。今年11月份我市共出现沙尘天数6天,分别是11月14日、11月15日、11月26日至11月29日,均为西北地区输入性沙尘污染,较上年同期(5天)增加1天;二是沙尘强度较大,今年11月份沙尘天气PM10平均浓度为341微克/立方米,是去年同期126 微克/立方米的2.7倍,沙尘天气对PM10的贡献量为53微克/立方米,对PM2.5的贡献量为11微克/立方米。
针对近期频繁出现的沙尘天气,各级领导十分关切,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对此,我们深入学习领会,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一是及时发出预警,要求各县(区)、各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启动相关预案,持续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狠抓涉尘涉土作业管控,强化本地面源污染整治和道路抑尘;二是强化开展督查。对发现的涉气环境问题和污染隐患进行督查督办,通过严格执法检查,最大限度消除本地扬尘污染问题,最大限度降低沙尘天气影响;三是加强数据分析研判,及时与气象部门开展会商,及时申请剔除输入性沙尘影响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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