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制定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远景目标
庆阳市为进一步做好“十三五”时期及2025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和保障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确保核与辐射安全可控,按照原环保部《关于印发〈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的通知》和《甘肃省落实〈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庆阳市环境保护局 、庆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庆阳市财政局、 庆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庆阳市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年远景目标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工作任务、保障措施方面明确了市县两级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将有力推进全市“十三五”时期及2025年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规划到2020年,市级辐射环境监测机构完成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具备一定的辐射监测与监察能力。到2025年,市县两级分别完成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适应新时代核与辐射安全监管需要,确保全市核与辐射持续安全。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全国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和《甘肃省市县两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协调编制及人事部门增加人员编制和调整人员结构,使市级辐射监管机构人员编制达到市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建设标准,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75%。市级开展辐射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初步取得X射线辐射剂量率、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表面污染、电磁场强度、噪声等检验检测资质。市县级到2025年分别达到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标准化建设。市环保局从2019年起启动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标准化建设,开展辐射监测实验室建设、监测与监察仪器配备、辐射应急响应等能力建设。到2025年完成县级辐射环境监测与监察机构达标站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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