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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四措并举强化危废过程监管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作者:黄宝 发布时间:2019-07-09 11:39:41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以来涉危险废物重大环境事件频发多发,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成为当前面临的重大课题。华池县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做到对危险废物的过程监管。

一是提高认识,摸清家底。强化环境监管职能,把危险废物监督管理纳入水、气环境管理同等重要的地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经营许可证和转移联单等管理制度,实现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运输、转移及处置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同时,将主动申报和现场督查相结合,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业务指导和现场核查,从而摸清辖区内危险废物发生源、产生种类、年产生量、地区分布、行业分布、污染位置、污染物去向、综合利用程度等关键信息,建立动态更新的数据档案库,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监管。今年以来,共排查出全县涉油危废暂存点11个,医疗废物暂存间19个。

二是源头控制,加强监管。严格实行危险废物申报制度。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县级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制度,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利用、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利用、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批转移计划,并获得批准后方可转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禁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接受单位在不按规定办理手续的情况下,擅自转移、运输、接受危险废物。

三是末端严管,重点核查。加强了危险废物处置经营单位的备案管理,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才可在我县从事危险废物等相关的经营活动。同时,在摸清家底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危险废物集中焚烧、重金属回收利用、废矿物油回收利用等危险废物处置、利用企业,依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重点检查其经营范围是否与许可证相符,严防无证企业或不合格企业进入华池县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转运

四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加大危险废物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打击转移、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涉危废案件并对造成较大环境污染事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从重从严处理。

         

            单位: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

撰稿人:黄宝自然生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