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采取务实措施强化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确保空气质量稳定
根据省、市“冬防”要求,为确保春节期间空气质量稳定,庆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月14日下发了督办通知,要求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加强各空气自动站数据分析研判,锁定工作重点,对庆阳五中等重点管控区域和各县建成区集中组织开展燃煤污染管控及烟花爆竹禁放专项巡查检查,果断查处整治一批突出问题,消除“散乱污”现象和燃煤污染反弹。西峰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指挥部于1月17日紧急下发了《关于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保障空气质量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街办乡镇加强联动,各司其职,严格执行庆阳市主城区禁止和限制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严管销售渠道、严控燃放区域、严格监管手段,严查违法销售燃放行为。为推动禁燃区管理,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政府已下发《关于西峰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禁止在禁燃区内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为防治大气污染,改善净化空气质量,目前《庆阳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已进入省人大审核程序;近期庆阳市西峰区发布了“2020年西峰城区“双节”系列文化活动公告”,决定2020年春节、元宵节期间不再举办焰火晚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李鑫 徐靖谕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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