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切实做好疫情 防控期间环境监管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环境执法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污水和城镇污水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期间医疗垃圾、废水环境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及时对防控疫情传播相关环境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市、县(区)环境执法人员对各级医疗机构、临时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城镇污水厂(站)等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各县(区)分局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制定检查计划,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勇于担当、听从指挥、服从命令,弘扬生态环境保护铁军精神,精心细致指导做好医疗垃圾、废水的收集处理等工作,并采用无人机等手段开展现场检查。为了确保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落实落细,市生态环境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市生态环境执法队负责人分别带队对县(区)工作及重点单位开展督查,截止2月7日,全市共出动生态环境执法人员381人(次),检查各级医疗机构、污水处理厂和医废处置中心等单位563家(次),对发现的废弃口罩收集箱设置不规范等8个问题,现场督促落实整改。在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及时做好污染物超标排放问题的核查、督办工作,对问题严重的书面督办县(区)政府限期整改,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积极协助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疫情期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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