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安排部署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
为全面打赢碧水保卫战,完成“十三五”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和重点流域查测溯工作的基础上,结合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及污染现状调查,庆阳市再次部署开展全市涉水污染源摸底详查整治,制定印发了《庆阳市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方案》确定,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从3月10日开始,按照“源头排查管控、中端强化处理、末端修复治理”的工作思路,重点突出对工业、城镇、农业农村等领域的涉水污染源的排查整治。其中工业污染源包括工业园区(集中区)及石油、化工、制药、屠宰及肉类加工、农副食品加工等企业;城镇污染源包括市县城区、乡镇街区范围内的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雨污管网、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校、住宅小区、居民楼、住宿餐饮企业(门店)、娱乐服务场所、洗车行、理发店等;农业农村污染源包括畜禽养殖场(小区、合作社)、农村居民点、生活垃圾处置场点等。
《方案》中指出,各县(区)、乡镇政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涉水污染源排查和整治措施落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排查整治工作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安排部署和调度通报。市直有关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履行行业监管职责。根据排查情况,制定“一源一策”工作方案,采取科学、合理、精准的治污措施,分步、分类推进问题整治,有效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对当下能够完成的,按照即知即改原则,立即进行整改;对需要一定时间,短期内不能完成的,限期完成整改;对工程建设周期较长,年内不能完成的,分步推进整改;对工业园区(集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市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流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湿地)等重点工程项目已明确时间节点的,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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