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完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的排污单位,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3月底前应完成工作任务60%。
据省生态环境厅3月27日通报,截至当日,全省平均完成工作任务的37.98%。庆阳市清理整顿完成79户,占任务118户的66.95%。工作进度在全省暂时排名第三,完成了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属于2017-2019年应核发排污许可证的33个行业的排污单位,须于2020年4月30日前申请并取得许可证或完成排污登记,3月底前应完成工作任务60%。
据省生态环境厅3月27日通报,截至当日,全省平均完成工作任务的37.98%。庆阳市清理整顿完成79户,占任务118户的66.95%。工作进度在全省暂时排名第三,完成了清理整顿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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