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为了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改革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环县于近日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县委各常委、政府各副县长为副主任,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党委书记为成员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环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下设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城乡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全域无垃圾治理、河湖清“四乱”及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5个专责领导小组,明确了包抓领导、责任单位和主要任务。要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环县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相关规定,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要求各乡镇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全面负责辖区内全域无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地表水断面水质考核、河湖清“四乱”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工作。
鉴于当前严峻的生态环境保护形势,县上已经统筹安排由县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住建局、畜牧局分别牵头制定了城区大气、地表水、河湖清“四乱”、污水处理达标排放、全域无垃圾、农业面源和畜禽养殖污染等7个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和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 马维都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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