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开展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申请延续整改工作
为持续加强排污许可管理工作,10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召开辖区内重点管理企业排污许可证到期延续工作会议。
参加本次会议有5家重点管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会上,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专职副队长杨慧君同志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下发的《关于移交疑似无证排污企业清单的通知》内容做了传达,并对5家企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做了现场指导,要求各企业对存在的问题高度重视,对不符合延续申请反馈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尽快取得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依法排污。
综合股股长段浩平同志对5家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的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做了详细说明,并详细告知企业申报方式、材料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强调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与环评批复的排污情况及排污许可证载明的相符性要一致。对企业提出的重点和难点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一对一”提出解决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强化企业持证排污、依法排污的意识,充分发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核心制度效能,提高全县排污许可证质量,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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