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安全生产工作督导组督查庆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3月11日-3月12日,省生态环境厅核安全总工葛宏英带领省第七督导检查组,对我市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督导检查,督查组重点对5类环保设施安全监管、“一废一库一品一重”监管及驻地监测中心内部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晓鹏及相关科室负责人陪同检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甘肃庆阳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石油庆阳石化公司、西峰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长庆分公司、陇东放射源库和环江放射源库等相关(企业)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抽查的方式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就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交办。
督查组要求,一要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二要压实工作责任,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及环境风险防患排查工作,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三要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对排查出的环境风险隐患问题要紧盯不放,责任到人,强化闭环管理,将事故隐患消灭有萌芽状态,确保生态环境领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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