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南阳经验 保障环境安全
近年来,庆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安全工作,切实贯彻落实部、省要求,全市按照“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总体思路,围绕重点河流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流域区域,持续开展“南阳实践”经验践行,不断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能力。
加强应急准备,夯实处置基础。在主要河流除全面排查桥、坝、坑、塘等可利用空间设施外,还结合实际在主要河流关键环境风险防控段新建固定应急设施多处。在马莲河流域设置拦油坝46座,拦油桩156座;在蒲河上游建设拦油坝8座、拦油桩18座,配套水面浮油监测装置和电子报警系统4处。油田重点井场、站库、增压点已全部实现电动截止阀远程操作以及视频监控。结合庆阳实际,油田开发单位积极落实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在马莲河、蒲河流域先后建设应急物资库35座,包括陇东中心应急库2座、一级应急库6座、二级应急库4座、三级应急库23座,实现了油田开发生产环境风险要害部位应急库房配置全覆盖。储备库现有储备救援物资吸油机、活性炭、吸油毡、拦油索、救援照明灯、防腐手套、防毒面罩等80余种,基本满足庆阳市环境应急的物资需要。
加强经验学习,提升处理时效。近年来,充分学习借鉴“以空间换时间,以时间保安全”的“南阳实践”经验,积极开展“一河一策一图”工作,多次对市内重要河流实地徒步调研,踏勘统计可利用的“空间设施”,通过实地调查筛选,形成了四清单、三张图及两说明。其中马莲河环境敏感受体18处、环境风险源88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62处;蒲河环境敏感受体14处、环境风险源32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24处;洪河环境敏感受体3处、环境风险源2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23处;四郎河环境敏感受体4处、环境风险源6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11处;葫芦河环境敏感受体3处、环境风险源7处、环境应急空间与设施28处。马莲河、蒲河、四郎河、洪河、葫芦河等辖区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已编制完成,马莲河、蒲河方案已通过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审核,四郎河、洪河、葫芦河方案已通过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初审。一些重要河段的“空间设施”已在应急演练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活性炭已能在不同空间环境得到较好用运,各种辅助设备也研发成熟,并已制作投入用运;导流渠、导流管已在多次应急演练和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中得到用运。
加强应急演练,增强实操效果。庆阳市非常重视应急队伍建设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目前已依托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33支,1100余人。自2012年以来探索组织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共210多次。2018年以来每年组织开展各种级别的应急演练30余次。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辖区内重点环境风险企业先后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在锻炼队伍、加强流域联动部门联动市县联动的基础上,对编制的“一河一策一图”进行修改完善,不断增强方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一河一策一图”好用、实用、管用,环境应急人员会用、熟用。
加强应急管理,健全预案体系。一是健全预案管理体系。将应急预案纳入全市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实行全过程管理,全市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建立。据统计,全市已登记在册的相关环境应急预案共450个,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共计37个,部门预案9个,工业园区应急预案2个,企业预案402个,其中评估为重大环境风险等级的企业7家,较大环境风险等级的20家,一般环境风险等级的375家。二是环境应急技能进一步提升。参与了省生态环境厅和省总工会联合组织的“甘肃省百万职工劳动和技能竞赛2023年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大比武”,并获得三等奖;参与了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全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一案一档一影像”比武及突发环境事件档案评比活动,被评为表现突出单位。
加强隐患排查,严格值班值守。在日常工作中,我们把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作为现场执法的一项重要内容,连续多年印发庆阳市年度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方案,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开展了生态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提出具体整改要求,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治理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加强节假日、汛期及特殊时段环境应急值守,严格领导带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做到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能在第一时间内作出反应,并严格按照市应急指挥部指令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全市环境安全。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悉心指导下,庆阳市环境应急体系基本建立,体制机制、物资储备、设施构建、队伍建设已日趋完善。经过多年的演练锻炼,能够做到地企联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流域联动、干群联动,一呼百应,主动作为,为保障区域环境安全,推动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但我们也清楚地看到,要适应当前新态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不容忽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尚不完善,应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无应急专业人才,无应急专项资金,无应急专项技能,无应急专用车辆,应急救援力量和装备严重不足,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基层的应急救援能力还不能满足救援需要,无法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往往贻误最佳救援时机,造成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部分县(区)和企业对环境应急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定位和职能范围存在认识偏差,导致工作中出现不愿管、不会管的情况,不利于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开展,不利于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三)县(区)环境应急管理人少事多,无环境应急管理专职机构,无专职的环境应急管理人员,大多为兼职,既要干好本职岗位工作,还要兼顾环境应急方面的事情,加上人员流动性大,容易出现上下协调不顺畅、推诿扯皮的现象,致使日常监管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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