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四项举措促进生态环境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今年以来,宁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要求,采取四项举措深入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靠实责任,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对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履职情况进行定期督导检查,并纳入年终考核重要评价内容,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同时对工作不严不细不实、推诿不前、整治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高效推动工作落实。
二是强化监管,督促企业扛牢主体责任。坚持全面排查整治和着眼常态长效“两手硬”,在严格落实日常执法监管的基础上,同步开展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县内企业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各类应急设施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常态化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
三是借力用力,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工作需要,邀请行业领域专家,对辖区企业环评、入河排污、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全面诊断和整体评估,严防生态环境安全问题发生,筑牢安全生产防线。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河(湖)长制,加强日常巡河管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置。坚持人防与技防结合,充分利用大数据、智慧环保等手段,提高日常监管实效,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
四是联防联控,凝聚上下游工作合力。进一步加强上下游工作衔接,持续深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牵头整合相邻县(区)“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联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信息共享,形成共治共享工作合力,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监测,确保流域水环境安全。
至目前,先后组织开展了五类环保设施、砂石行业、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完成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备案12家(次),排查环境隐患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办结群众环境信访37起,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起、罚款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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