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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行动”之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张艳丽 发布时间:2024-08-15 11:47:12 浏览次数: 【字体:

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根本大计。《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实施以来,庆阳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实施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助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坚持铁腕治污、精准施策、力补欠账,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印发实施《庆阳市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污染精细化管控、燃煤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深入开展西峰区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紧盯扬尘裸土、加油站、汽修喷涂、餐饮油烟、机动车尾气、城郊“散乱污”等重点污染源,集中力量开展巡查整治。累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日研判分析182期、沙尘预警9期,查处各类大气污染问题153个,整改完成124个。水污染防治方面,与吴忠市、咸阳市等地签署了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框架协议,建立了跨行政区域水环境联防联治机制。按月分析研判水环境形势,印发水环境质量通报,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控。开展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整治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加强污染源—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纳水体全过程监管。聚焦工业、城镇生活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污水处理厂站监测530余家次,监测结果及时通报县(区)政府,推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达标运行。针对苦水河甘宁交界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开展重点涉水企业现场督导检查,谋划实施苦水河环县段水污染治理项目,加快推进跨界河流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完成5个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启动实施庆阳市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和环县甜水镇、华池县悦乐镇、宁县良平镇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专项行动和2023年度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全市309个行政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任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89.4%。开展废弃化学品产生、利用处置专项调查,编制《庆阳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危险废物管理,全市累计安全转移处置危险废物4.66万吨,转移处置医疗废物546.63吨。上半年土壤环境安全总体可控,未发生土壤污染问题。城乡环境整治方面,制定印发了《庆阳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大规模搬迁的城市更新要求,严防出现大拆大建问题发生。积极推进城市更新行动,实施改造城镇老旧小区604个、33045户,已完工小区268个、15421户,有效改善了市、县城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质量。大力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县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达到99.02%、燃气普及率达到85.36%、集中供热覆盖率达到93.82%。扎实开展“厕所革命”,全市新改建农村户用卫生厕所40267户,累计完成农村户厕改造27.86万户,农村户厕普及率达到67.95%。接续推进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全市累计创建清洁村庄1261个,拟创建省级和美乡村10个、市级和美乡村20个。

截至6月底,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08,同比改善8.1%。优良天气数152天,优良天气率83%,同比改善4.7%。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5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9%;细颗粒物(PM2.5)浓度32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等6项污染物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流域23个国、省、市地表水考核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91.3%。开展监测的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和23个乡镇级“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可控,无受污染耕地。全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级别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