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今年来,合水分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积极参与省市组织的业务对接和帮扶指导,按期筛查并上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规范填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进展报送系统,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例实践工作,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2024年,全县共筛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18条,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等10条线索渠道全覆盖。全年共启动符合条件的案件3起,磋商确认赔偿金额数27万元。
接下来,合水分局将继续按照省市工作要求,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力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统筹考虑、一体推进,在系统梳理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重要案件线索基础上,定期筛查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群众举报投诉等工作,从中挖掘线索。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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