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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全市第一批典型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19-08-02 18:34:59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6月底,市、县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91起,处罚金额690.79万元,查封扣押8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起,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现将其中12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1

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

2019312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环县境内的甘肃万胜矿业有限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未按照建设项目“三同时”要求建设煤矸石场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尽快建成煤矸石场。

2

定边县钱桐四海油气工程有限公司

2019314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定边县钱桐四海油气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庆城县太白梁乡柳树庄村的镇301-63X井场试油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试油一队在试油过程中,存在循环沟及井口处未按照环保要求规范铺设,少量含油污泥下渗污染土壤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一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对含有污泥下渗污染的土壤进行规范化处置,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防渗材料进行更换。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3

庆阳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326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位于西峰区的庆阳惠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惠风庆阳府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项目施工场地内存在部分黄土裸露未采取覆盖措施,施工作业扬尘严重,未进行湿法作业等行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对施工场地内裸露黄土等进行完全覆盖,落实湿法作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4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201949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执法人员对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在线氨氮分析设备中的溢流杯破损未及时更换的行为,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5

庆阳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941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执法人员对庆阳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6

庆阳巨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2019417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执法人员对庆阳巨淇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7

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执法人员对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显示,1月1日至1月15日氮氧化物超标排放13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序号

单位或

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8

宁县污水处理厂

2019年1月2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宁县污水处理厂进行了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自2018年12月份至今存在间断性氨氮、总氮超标排放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9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

2019年3月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执法人员中铁二十二局集团公司银西铁路甘宁段YXZQ-2标段项目部二工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搅拌站内擅自开挖废水收集池收集生活污水,无防渗措施,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立即停止污水外排,建设规范的生活污水暂存池。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1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镇原镇城加油站

201931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执法人员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庆阳销售分公司镇原镇城加油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加油站未进行双层罐改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五条第八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11

正宁县金色时代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

201931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执法人员对正宁县金色时代商业综合体建设项目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施工场区内堆放的物料未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有效措施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该企业立即对场区内堆放的物料进行覆盖,消除污染隐患。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

12

 环县鸿源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201952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执法人员环县环城镇七里沟村的环县鸿源建材有限公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场地未硬化,造成环境污染。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正在办理环评手续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