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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征集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的公告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3-12 11:43:3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规范涉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行为,坚决纠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受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6 年5 月 1 日。

二、线索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是否具备合法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是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

(三)行政执法决定是否存在违法或明显不当情形;

(四)是否存在有案不立、推诿扯皮、以罚代管、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五)是否存在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态度恶劣等不文明执法行为;

(六)执法人员是否规范使用执法证件、标志标识及执法装备,是否按规定着制式服装;

(七)其他影响行政执法合法性、适当性的情形。

三、线索受理方式

(一)电子邮箱举报。请将问题线索发送至电子邮箱:qyhbzfk@126.com,邮件主题注明 “生态环境执法问题线索”。

(二)书面举报。举报信件请寄至: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弘化西路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科,邮编:745000。

四、线索提供须知

(一)反映问题线索应围绕本次专项整治重点,详细注明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事由、基本过程、涉及单位及人员、相关结果等,便于核查处理和反馈。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我们将依法保护线索提供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

(三)反映问题线索须实事求是,不得虚构、夸大事实,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四)已由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欢迎广大企业、人民群众积极反映问题线索、提出意见建议!感谢社会各界对全市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与配合!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