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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庆阳星冠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来源:监察支队 发布时间:2018-04-28 15:34:00 浏览次数: 【字体:


单位名称

地址

环境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庆阳星冠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甘肃庆阳市宁县焦村镇任村

2018年2月6日,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1.未取得排污许可证;2.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的1500立方米蓄水池尚未建设;3.环评批复中要求的锅炉除尘设施未落实;4.生产用料及半加工料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工业废渣堆放处置不规范,煤场、渣场、石灰场“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5.生产过程中部分装置存在“跑、冒、滴、漏”现象;6.事故应急池未及时清理,不能保证事故应急池在事故状态下的有效容积。

2018年2月8日,市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向庆阳星冠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下发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庆环责停字【2018】01号)责令该公司自2018年2月8日起停产整治,2018年4月25日经市环境监察支队现场复核,该公司存在的主要环保问题已整改到位,市环保局研究决定解除对该公司的停产决定,同意其于2018年4月26日恢复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