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六大行动”推动 “三抓三促”行动落地见效
一是实施招商引资突破行动。加大绿色环保产业招商引资力度,成立了庆阳市推动绿色环保(含绿色矿山)产业链工作专班,制定产业链年度招商引资计划,确定招商引资重点目标企业和项目清单,积极推进产业链招商工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作用,广泛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培育扶持链主企业。组织人员赴兄弟市州、周边地区开展考察学习,先后前往陕西榆林市、延安市学习油田采出水处置经验,实地走访企业生产园区,详细了解企业设备运行、项目背景、生产技术等情况,并就招商引资、项目合作推进事宜进行了座谈交流,诚邀相关企业来我市投资发展。
二是实施项目落地提速行动。对标“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指导帮助各县(区)科学谋划筹备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立了市级“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工程项目库,对2023年30个省列、100个市列重大项目环评开展情况建立台账,周调度、月上报,及时更新项目环评工作,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项目开工建设。主动做好省、市列重大项目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生态环保要素保障,拓展行政许可绿色通道,采取提前介入和现场帮扶等方式做好重大项目服务保障,加快完善前期审批手续,确保重大项目早日落地。
三是实施营商环境优化行动。优化生态环境行政审批,动态更新“不来即享”政策清单、“容缺受理”事项清单,加强信息资源共享,最大限度“减证便民”。狠抓环评“放管服”改革,面向全国公开征集环评审查专家,大力推进高层次环评专家队伍建设,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环评审批前置手续一律取消,缩减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下放排污许可审批权限,近三年累计共完成项目评审和批复606个,审批时间平均压减16天,审批时效在2021年基础上提升了31.6%。采取措施积极助企纾困,实行企业“白名单”制度,制定“一企一策”帮扶计划,主动上门服务。不断健全完善监管执法正面清单,实行差异化审慎监管,开展“服务式”执法,指导帮助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禁“一刀切”,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对16个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了“减轻处罚”,对8个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了“免于处罚”,全市正面清单监管企业达到13家。
四是实施机关作风转变行动。以“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创建为抓手,严格落实“亮牌服务、持证上岗、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群众评价、查处举报、末尾问责”7项制度。组织开展“一把手走流程 分局负责人、科室长坐窗口”活动,局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以工作人员身份参与受理企业的审批服务事项,体验“网上+网下”政务服务办理流程,实地检验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态度、政策水平和服务能力,全面梳理行政审批事项办理难点和堵点,细化管理措施,明确适用范围,形成解决方案,最大限度优化程序,开展精准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在局门户网站和“庆阳环保”微信公众号开设了“三抓三促”行动专栏,截至3月底共发布各类信息381条,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系统新媒体影响力,引导环保社会组织积极有序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深化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生态文明科普宣传,提升公众对生态环境治理成效满意度。
五是实施担当作为激励行动。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调研,持续加强局系统及各分局生态环境局干部配备,重点培养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敢于“揭榜挂帅”、勇于攻坚破难、勤于担当作为的干部。认真落实《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开展干部轮岗锻炼,安排3名分局同志到市执法队“以干代训”。综合运用年度考核、纪检巡察、信访审计、干部调研等成果,推动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形成有为者有位、吃苦者吃香的干事创业环境。
六是实施环境治理成效提升行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落实年度重点任务台账管理制度。针对一季度通道传输污染和沙尘过境污染天气,及时组织开展春季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加强扬尘污染管控和沙尘过境污染天气应对,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对城区各类施工场地进行督导,助力工地“绿色”复工。围绕四郎河、蒲河水质超标问题,责令正宁、西峰、宁县、镇原抓紧开展四郎河、蒲河沿线主要排污单位污染隐患排查,确保一季度水质断面达标。持续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快推进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和中省生态环境警示片下剩问题整改进度,确保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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