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四项”举措推进排污口整治
一、全面排查。开展水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建立“县、镇、村、企”四级联动预警体系,对于日常巡查发现的污水直排问题及时反馈督办。对境内河流沿岸实地踏勘,准确掌握所有排口,测定点位、尺寸、标高等基础信息。截至目前,已排查出问题22个,其中已立行立改10个,其余12正在落实整改工作。
二、跟踪监测。实施水量水质检测,做到“有口皆查、应查尽查、应检尽检”,先后抽取水样开展水质分析22次,确保14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马莲河店子坪、黑河、太乐沟3个省市考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
三、精准溯源。严格落实“边排查、边检测”,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异常的水样,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实验室复检,同步开展排污溯源,全面摸清各类排污口的数量及分布、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主体单位等信息,为开展排污口整治提供科学依据。
四、因地施策。紧密结合实地排查情况,通过规范一批、整治一批、销号一批的方式,对排污口实行“一口一策”科学治理,有效遏制流域散点排污、超标排污、偷排乱倒污染物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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