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部门文件>详细内容

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上半年环境保护工作总结的报告

来源: 2018.07.20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今年以来,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环保厅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环保局长座谈会等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环境风险管控三类目标,以重点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一、上半年工作情况

(一)主要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

今年上半年,空气环境质量方面,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共计149天,优良天气率82.8%,PM10、PM2.5均值分别为102微克和40微克每立方米,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22.9%、下降7.0%;水环境质量方面,马莲河宁县桥头、蒲河马头坡国考断面国家采测分离第三方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分别为劣V类和IV类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省考断面中,蒲河姚新庄、巴家咀断面水质均为Ⅱ类,水质状况为优,四郎河罗川断面水质为Ⅲ类,水质状况为良好,达到考核目标;环境安全方面,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级别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较大以上级别辐射安全事故。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 压实责任,多元共治的大环保格局正在形成。一是提请市委、市政府先后高规格召开了全市重大安全协调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市工业能源交通安全环保工作会议及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预警约谈会议等工作会议4次,对全市环保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提请市政府与8(区)政府、25个市直部门、2户重点企业签订了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印发了全市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环保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分解和考核细则。三是加大了压力传导力度,针对一季度全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请市委、市政府集体约谈了8县(区)政府、市环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及部分重点涉气、涉水项目建设单位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全力推进污染防治各项措施落实。四是相继召开了油田废弃场地修复治理工作座谈会议、油区环保工作座谈会、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座谈会及油田开发环境管理工作会议,针对油田开发方面存在的遗留污染场地治理修复、油田开发现场监管、危险废物管理等突出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确定了目标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五是按照全国、全省安排部署,印发了市、县(区)《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在抓好十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的基础上,围绕我市工业企业特点,制定了《庆阳市油田开发环境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攻坚任务、时限要求及责任主体。六是结合全市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计划在全市环保系统开展“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法”示范培训。着眼加强基层环保机构环境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安排对新成立的123个乡镇(街道)环保监督站、21个工业园区环保监督管理科和20个市直部门环保监管科环保业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把环保责任一层一层传导到乡镇(街道)、村组(居委会),逐步建立健全“多元共治”的环境保护监管格局。

2. 综合施策,蓝天保卫战全面打响坚持以落实“控煤、抑尘、治污、减源、限行、三改(改炉改炕改灶)、禁燃、增绿、重污染天气应急”等关键措施为重点,制定印发了《2018年庆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度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指标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考核细则的通知》,建立了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制度,开展了春季大气污染防治集中整治行动,强化了扬尘污染量化考核,探索推行了西峰区城管、公安、运管等多部门参与的渣土车管理和清洁运输联合执法机制。持续加强了“冬防百日攻坚战”和主城区燃煤锅炉整治扫尾工作,重点查处了一批使用环节用煤单位煤质标问题。组织开展了县(区)城市噪声区划工作,目前已有5个县完成了的噪声区划方案审查工作。督促各县(区)制定了《辖区内机动车区域限行管理实施方案》,落实大型车辆“三限”措施(限时、限速、限路段),禁止大型车辆违规穿城行驶。严格按程序开展机动车环检工作,有效控制机动车排放污染。截止6月底,全市实际检测车辆6.25万辆,占任务量8.8万辆的71%。

3. 多措并举,水环境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坚持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进一步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提请市政府印发了《庆阳市水污染防治2018年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针对马莲河宁县桥头和蒲河马头坡2个国考断面水质超标问题,制定印发了《庆阳市马莲河宁县桥头蒲河马头坡断面达标整治方案》《全市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达标整治网络化监管精准治污方案》,定期进行调度和督办。对马莲、蒲河支流支沟61个点位开展了重点流域污染源排查检测,对发现的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通报。部署开展了枯水期河流污染治理工作,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氨氮排放提出最低排放限值要求。马莲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老油区水环境调查评估及典型地段地下水治理修复项目已通过了环保部专家评审,并获得2018年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开展了上年度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按要求填报了评估数据,编制完成了自查评估报告。部署开展了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市、县水源地环境问题及风险隐患进行了集中摸排,建立了问题清单,上报了水源地一源一策整治方案。配合生态环境部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了市级水源地现场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和督办。

4. 查治并重,土壤污染防治和固废处置工作有序推进。全面落实国家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完成了《庆阳市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方案》,全面启动了全市土壤详查采样和生态红线划定工作。正宁恒强铅业有限公司遗留污染场地修复治理项目及庆阳油田废弃井场(站)管线土壤污染调查与评估及修复治理项目已通过省环保厅评审,庆阳石化公司老厂区修复治理项目初设方案编制工作已全部完成,正在抓紧组织实施。马岭炼厂污染场地初步调查报告已经过审查,目前正在开展风险调查和办理土地移交等相关手续。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为抓手,制定了2018年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管理工作计划,组织开展了持续推进固废(危险)废物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完成了全市13个重点监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6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2017年度申报等级和2018年度管理计划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安全转移处置各类危险废物1.6万余吨。并累计与全市8县(区)196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截止6月底,共规范处置医疗废物480余吨。

5. 持续发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做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整改问题销号工作。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组织开展了中央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县区、单位尽快落实后续整改措施。对省级督办的“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中未清理整治到位的2处生产设施”和“华池县县级水源地问题未达到2017年度取缔要求,个别生产设施未搬离”2个问题,督促合水县、华池县按期完成了整改任务。提前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庆阳市华池县鸭儿洼、柔远东沟饮用水源保护区内70余口采油井尚未取缔”问题的整改任务。对全省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调度视频会议上通报的我市5个问题实施了红色预警,督促限期完成整改。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涉及我市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7个,5个分年度实施的整改问题正在按时序积极推进。子午岭省级自然保护区排查发现的71个隐患问题已完成整改70个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限、责任和要求。截至目前,涉及我市的41个问题中,1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其余30个问题正在按时序进度抓紧推进。中央、省交办环境信访案件办理方面,按照省整改办要求,对中央环保督察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复核工作,督促责任单位完善整改销号资料。截至目前,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26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全部办结;省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5批260件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248件,占95%。

6. 主动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效能显著提升。一是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及时组织召开市直环保系统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会,先后7次集中组织帮扶干部深入镇原县三岔镇高湾村、周家庄村和肖园子村,对帮联贫困户逐户开展精准扶贫“六查三问一细化”活动,制定完善了精准脱贫“一户一策”方案和巩固提高方案。利用“4·22”地球日和“6·5”环境日宣传,联合三岔镇政府分别于4月18日5月30日举办了以“履行环保扶贫职责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为主题的专题宣传活动和“贫困村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暨国家有关环保法规政策及农村环保实用技术”专题培训班,向贫困村和贫困户深入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环保知识。至目前,75名干部帮扶的150户贫困户已签订种植合同120多份,落实特色农作物170多亩,建蔬菜大棚20多座,购进大家畜、羊只等30多头(只);并发放使用互助基金6.5万元。二是环保投入不断加大。2017年中央、省环保厅下达专项资金共5339万元,已全部拨付至实施单位,目前各项工程正在按进度实施。2018年中央、省环保厅已下达专项资金共7989万元,计划实施环保项目28个,其中中央资金6359万元,省级资金163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三是优化行政审批服务经济发展。印发了《庆阳市关于推进“放管服”和“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改革工作方案》,制定了《庆阳市油田开发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放管服”改革方案》《全市2018年重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和监管计划》,建立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全面推行了“1 8”环评网上审批服务,优化完善了公共服务事项服务指南。截止6月底,全市61个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报批的有41个,正在编制环评报告的有10个,正在办理前期手续的有10个。四是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稳步推进。持续推进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市创建,组织各县(区)共向省环保厅申报省级绿色学校10所、绿色社区6个。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中,结合精准扶贫,争取中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480万元、省级贫困县环境综合整治资金300万元,在18个行政村开展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目前,正在开展项目建设及设施设备招投标工作。

7. 重拳出击,环境执法能力持续强化。一是组织对市级巴家咀饮用水源保护区居民搬迁和耕地退出情况、重点废水排放单位污染处理设施运行监管情况、沿河排污口清理整顿情况、重点环境信访问题办理、分散供热锅炉拆除取缔情况、水源保护区油水井封堵情况等开展了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对一季度环保法及其配套办法执行不到位的有关县(区)环保局进行了约谈。持续开展全市重点环境问题和重点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大气污染防治现场检查等专项检查,积极配合省环保厅督查组开展了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庆阳专项检查)专项行动,督查期间,共检查企业(项目)380个,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项目)247个,并对省专项督查组交办的536个环境问题进行了督办。经统计,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154起,其中查封扣押4起,限产、停产16起,移送行政拘留10起,移送涉嫌污染犯罪4起,行政处罚120起,处罚金额为500.78万元;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443件,办结440件。二是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市、县(区)及时成立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市、县(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目标、时间、范围、内容技术路线等工作要求。目前,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已进入普查清查建库阶段,市、县(区)两级共选聘普查指导员74人、普查员395人,已落实普查专项保障经费316万元截止6月30日,共清查上报污染源3135家(其中清查名录库中纳入普查范围1685家,不纳入普查范围1450家)。三是在完成辖区内空气、水、噪声环境等常规监测和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完成了国家地表水采测分离6期20个断面的329个样品的监测任务;与平凉市开展跨市界联合监测6期,监测点位2个,监测指标23项。积极开展实验室地下水水质分析能力资质认证扩项工作,计划将地下水监测项目扩展到56项。四是制定了《2018年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计划》,明确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完成时限和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放射源安全管理和辐射安全综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全市医疗、测井、核仪表使用等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在从严审查转移单位和人员资质的基础上,排查辐射安全隐患,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五是强化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4·9”平凉市泾川县交通事故引发柴油罐车泄漏事件和“5·30”华池县新堡桥偷排含油污水污染河流事件发生后,及时提请市政府第一时间启动应急联动响应程序,成立了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现场应急处置指挥部,详细研究处置方案和措施,采取布设拦截坝、投放吸油毡等方式,有效控制了污染影响,保障了环境安全。

8. 狠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建工作不断深入。坚持将抓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环保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年初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印发了《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党组书记与总支书记、党总支书记与各支部负责人分层级签订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上半年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24次。全面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党组成员分管责任,结合“三纠三促”专项行动、“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及“两学一”学习教育等,扎实开展思想作风整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不断强化法纪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紧盯环评审批、项目验收等重点环保工作及资金分配、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环节,坚持把各类权力事项运行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确保廉政防控精准到位。并组织召开了市直环保系统科级干部“三述”大会,对全体科级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了民主测评,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二、存在问题

尽管上半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是空气环境质量指标反弹压力大。受输入性雾霾、沙尘天气和静稳天气等不确定性因素影响,市区空气质量指标有所反弹。从数据分析来看,今年1-6月份,我市沙尘天气总数达到38天,较上年同期增加27天,市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102微克/立方米,较上年同期(83ug/m3)上升22.9%,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可吸入颗粒物(PM10)日均值为80ug/m3,仍较上年同期(71ug/m3)上升12.7%,与年度控制目标(68ug/m3)差距甚大,进一步提升和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空间有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艰巨。二是水环境形势严峻,受枯水期河流流量减少、沿河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滞后、一些乡镇污水直排问题尚未彻底有效解决等因素影响,国考马莲河宁县桥头断面、蒲河马头坡断面一度出现超标,被省环保厅预警通报,水质达标压力巨大。三是中央、省级环保督察涉及我市的一些问题虽然已经上报销号,但在健全完善整改台账、落实后续整改措施方面仍需督促做好后续工作。同时,部门之间、部门内部沟通、衔接、配合还不到位,致使上报整改资料内容前后不一、数据不符,需进一步从严审核把关。四是市、县环保执法机构人员编制和实有人员偏少,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受工作力量、监管能力制约,环保部门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还无法完全做到划片包干,致使一些隐患问题整治不够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一个阶段,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要求,全面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 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任务。按照省上统一安排,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突出十大行动,集中整治污染防治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围绕三个十条目标任务,紧盯重点问题,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

2. 坚持抓好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对照中、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上历次督察的各类环境问题整改清单和中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及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靠实责任,落实措施,强化督导,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3. 积极推进环保领域改革。配合做好省以下环保机构“垂改”工作,着力解决市、县(区)环保部门人员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等工作。积极做好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陕甘宁革命老区振兴、精准扶贫、辐射类等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管理、服务和保障,进一步强化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

4. 持续加强重点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督促加快市区和各县城区污水收集管网和集中供热建设。加强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油田矿区和重点企业搬迁遗留场地污染治理项目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各重点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5. 不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抓紧整改省环保厅“重拳出击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中查处交办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开展庆阳市专项行动,深入推进环境监管“双随机”制度和“6 1”模式的实施,加大重点监管企业检查和环境隐患排查频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行动,强化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