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五项措施推进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管理,积极把“为民办实事”实践 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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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作为能源大市,每年有10余家放射性同位素异地转入单位进入我市进行放射性测井作业,测井数量每年接近千余口。油田测井放射源具有转移频繁、流动性强、安全风险大等特点。为有效防范放射性测井作业造成环境污染,防止辐射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和公众安全,2021年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放射性测井辐射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把加强放射性测井作业辐射安全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实落细。
一是开展动态跟踪。建立了庆阳市放射性同位素异地转入单位微信工作群,要求各单位在开展放射性测井作业前在群内进行报备,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对放射性测井作业的时间、地点等信息动态进行实时跟踪和掌握。
二是强化贮源安全。要求放射性测井单位建设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的放射源暂存库,不具备建库条件的,统一贮存于中油测井公司长庆分公司陇东源库,并签订借用、租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确保放射源贮存和使用安全。
三是加强运输管理。督促放射性同位素使用单位严格落实《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在放射性同位素运输过程中,要求采用符合与所托运的放射性物品类别相适应的运输容器进行包装,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设备、防护用品和防盗、防破坏设备,使用取得国家规定放射性物品非营业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并由经公安及生态环境部门培训上岗的专业驾驶员驾运,禁止无资质运输。
四是防范风险事故。要求放射性测井作业单位自觉接受委托方和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管,并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一旦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事故,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失控导致人员受到异常照射事故的,必须在事故发生后两个小时内向当地生态环境、卫健及公安部门报告。
五是强化现场执法。在严格审查放射性测井单位和人员资质的基础,按照“全覆盖、无死角”原则,对放射源贮存、运输和测井现场等辐射安全情况进行全面细致检查,排查辐射安全隐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压茬推进整改。
今年以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放射性测井单位11家,实现了所有放射测井单位全覆盖,有效保障了全市辐射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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