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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六措并举深入整改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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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庆阳市41问题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庆阳市立即制定整改方案,紧扣时限和要求,靠实责任,落实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庆阳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正在按时序积极推进整改1。交办环境信访问题260件,已办理259件,正在积极办理1

一是提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环保责任。庆阳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出发,严格履行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及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整改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印发了《庆阳市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了目标清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整改落实保障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责任,推动广大干部尤其是党政领导干部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精心安排部署,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庆阳始终高度重视第一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持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常抓常议,持续推动。截至2020年底,市上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市重大安委会(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政府常务会、市整改办工作会等各类会议115,市级领导先后多次对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作出批示,对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坚决落实整改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先后制定出台《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庆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庆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办法》《关于坚决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庆阳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生态产业体系推进绿色发展崛起的决定〉推动十大类生态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庆阳市十大生态产业专项行动计划》《庆阳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点任务细化落实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要求、细化任务,全力推动中央及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同时,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采取一次预警通报、二次提请约谈、三次移送追责制度,集中查纠、严肃问责,下茬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推动了整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三是强化督查督办,跟踪推进整改落实。始终把督导检查作为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的有力抓手,聚焦问题,严督严查,推动落实。截至2020年底市级领导先后133次对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自然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改、水污染防治等重点问题整改进行现场调研督查。成立市级整改督导组、明察暗访组和责任追究组,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重点问题逐一核查、跟踪督查,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警示,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县(区)和企业及时进行约谈提醒和责任追究,以严明的纪律、严肃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任务,认真复查复核,跟进采取措施,继续巩固成效,确保了问题不反弹。

四是加强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结合庆阳市工业企业特点和污染防治实际,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环境风险管控。2020全市共实施行政处罚275起,罚款1616.45万元,其中,移送行政拘留3起、限产停产4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线索14起。

五是着眼长远长效,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完善绿色发展考核、领导干部生态环境终身责任追究、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补偿和生态损害赔偿等机制。健全多元投入机制,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建立健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政策体系,用制度巩固成效。截至2020年底,先后制定出台了《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规定(试行)》《庆阳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庆阳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庆阳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督查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庆阳市市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文件,修订完善了《庆阳市县(区)目标管理责任制及科学发展业绩管理办法》,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部门及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的约束性指标,强化督查考核,实行“一票否决”,为加快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

六是注重宣传教育,提升公众环保素质。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宣传活动为抓手,充分利用重大节日举办各类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能力。充分利用“一报两网两平台”宣传载体,在《陇东报》、环保微信、微博平台、市县(区)电视台等各类主流媒体开设环境保护知识宣传、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栏等,积极宣传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安排部署、进展进度、经验做法及典型案例整改落实情况,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接受各方面监督。市县(区)党校(行政学院)在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培训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内容比重,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党校联合组建宣讲团,广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讲“七进”活动,形成了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