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为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夯实了生态环境基础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1.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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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庆阳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开启之年。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庆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庆阳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力履行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组工作职责,先后多次召开生态环境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专题会议,对标新版《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制定《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确保各项创建指标年度任务全面达标。1-10月,全市市区优良天数为280天,优良天气率为92.1%;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达到考核目标要求;10月份,城市市辖区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质达标率100%。
同时,融合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针对共同创建指标,形成多轮驱动、共创共享的创建工作大格局。积极配合市文明办认真完成涉及生态环境系统9项创建指标的全国文明城市网上申报材料报送、审核工作。充分利用“六.五”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纪念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开展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保护马莲河 我们在行动”环保志愿者服务等形式各异的宣传活动,广大市民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绿色低碳出行等生态文明意识更进一步提高。
2021年,我市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达到91.0%,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达到91.29%,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达到93.82%,较2020年分别提升3个百分点、2个百分点和5个百分点,为全市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夯实了生态环境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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