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创新考核评价机制,以督查问政抓成效,以奖优罚劣促担当,不断夯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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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职责,不断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党的十八大以来,庆城县委、县政府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估及奖惩体系,强化督查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全面打响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全力整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持续得到提升。
一是制定考评奖惩办法,实行目标管理考核。2019年3月,在全市七县一区中,庆城县委、县政府率先制定印发《庆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及奖惩办法》,明确督查考核对象内容,制定督查考核奖惩办法,与17乡镇党委、政府和31个单位部门签订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为全县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打牢了制度保障基础。
二是强化督查问政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根据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和日常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庆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及奖惩办法》,采取适时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的方式,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落实和乡镇及部门“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对工作推进缓慢、整改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定期深入一线,检查抽查工作落实情况,对履职不力、敷衍应付、监管失职,导致工作进度严重缓慢的乡镇和部门,进行现场问政,压担子、明责任、定目标、严时限,倒逼乡镇和部门环保主体责任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三是严格考核评价管理,落实奖惩激励机制。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十三五”末,庆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污染治理成效明显,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气率达到95.3%,马莲河店子坪、太乐沟、黑河王寨三个市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农用地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十四五”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21年3月,庆城县委、县政府依据《庆城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评估及奖惩办法》(县委办发〔2020〕7号),严格按照平时督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半年抽查和年终考核等综合考评结果,对全县2020年度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考核排名靠前的庆城镇、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等18个先进集体和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作出贡献的刘宝平等20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责令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综合考核排名倒数第一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工作排名后三位乡镇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随着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各级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得到加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逐步稳定改善,为“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庆城县用“铁腕治污”换来的“天蓝、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自然生态景象,也正在成为这座“活着的千年古城”的新美颜和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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