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全域启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 ——9部创建规划通过省级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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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实现新进步,今年3月,庆阳市全域启动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市、县政府的重视推动下、各创建责任单位的密切配合下,各编制单位的积极努力下,全市先后编制完成了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示范县(区)“十四五”规划(送审稿)9部。

受生态环境部委托,12月23日下午,省生态环境厅在兰州市组织召开《庆阳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评审会,特邀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兰州文理学院、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等单位的5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进行评审。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处长张如海主持会议,生态处副处长张稚雅、庆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海鸿、市生态环境局环保督察专员苏荣花、市生态办有关同志及《规划》编制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评审会上,规划编制单位详细汇报了《规划》总体思路及主要内容。与会专家听取汇报并经过质询和讨论后,认为《规划》生态文明建设宏观战略明确,建设任务部署、生态文明体系建立庆阳市地域特色突出,注重创建过程和实效,对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会议同意《规划》通过评审,建议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做好修改完善。
市政府副秘书长张海鸿做表态发言。他表示,《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是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新起点,我们将全盘吸收消化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把《规划》的修编、颁布、报备及实施持续列入政府重点工作全过程督办落实。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近期召开的庆阳市党代会市两会精神,按照市党代会明确提出的实施“双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的总体思路和市两会作出的“加快建设现代综合能源化工基地和区域性中心城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增强发展新动能”等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国家、省上“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紧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适用庆阳市的36项建设指标,再深入挖掘符合庆阳实际的区域特色,为《规划》科学性、前瞻性及精准性创造最有利条件。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为载体,力促庆阳市生态文明建设稳中有进。
12月24日—25日,省生态环境厅还组织对庆阳市西峰区、合水县、华池县、环县、镇原县、正宁县、庆城县、宁县等七县一区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区)“十四五”规划逐一开展专家评审。

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处长张如海最后对庆阳市全域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她指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是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利抓手和最高荣誉,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有效载体和最强引擎。庆阳市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起步较早,基础扎实,坚持全域推进,成效显著。下一步,各级政府部门要“一杆子插到底”,明确创建主体责任,持续督办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生态环境部门要创新市、县协同推进激励机制,全面做好统筹协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创建动态监管和成效巩固,切实提升示范创建的平台载体和典型引领作用,促进庆阳市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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