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以问题为导向,多措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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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聚焦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立即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全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聚集生态保护修复重点任务,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和方向,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至3月4日,已排查上报生态环境问题35条,整改到位27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各有关分管负责同志及县法院、县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部门及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宁县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责组,负责全县排查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统筹指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和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等工作。二是靠实工作责任。全县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对照《宁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履行生态环保职责,采取务实举措倒逼企业严格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保义务,积极开展自查整治,确保环境治理主体责任有效落实,生态环保底线牢牢守住。三是注重整治成效。坚持应查尽查、分类整治,并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对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真抓实改、倒追责任,对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四是加强明察暗访。县级领导定期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同步建立专项暗访督查机制,派出暗访督查组,对各乡镇、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并制作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五是严肃工作纪律。按照典型案例数量、发现问题严重程度、整改问题成效等指标建立考核评分机制。县纪委监委强化问责力度,对排查整治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的行为进行通报、约谈。六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12369”“12345”举报电话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扩大问题线索来源。主动公开曝光排查整治典型案例,公开重点问题整治进度,提升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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