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人大常委会对“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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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合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甘肃省环境保护条例》(下称“一法一条例”)在我县的贯彻落实情况,组成由县人大党组书记、常委会主任戴斌任组长,常委会副主任崔峰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成员的执法检查组开展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采取实地检查与座谈交流相结合方式进行。赴合水县城建成区、太白镇、板桥镇、太莪乡,对乡镇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站、施工场地、综合医院等重点单位,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走访一线人员、检查作业现场、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了解“一法一条例”宣传教育培训、生态环境法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措施落实等方面的具体情况。检查中,检查组一行还与相关单位负责人就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进行了座谈交流。



检查中,检查组认为,相关单位及属地政府对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认识到位、措施有力,切实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执法监管等工作,全力以赴防污染、除隐患,我县生态环境形势持续平稳向好。但同时,也发现部分企业和单位出现了宣传氛围不浓、部分行业领域环境隐患突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依然滞后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提升县域环境质量水平;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关心生态环境、支持生态环境、参与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要深入彻底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要全面筑牢生态环境基础,围绕重点领域,全面开展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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