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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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规划(2021-2025)》(以下简称《规划》)经第十八届县政府第七次常务会会议和第十七届县委常委会第12次会议讨论,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共分为五章。第一章分析研判了面临的基础和形势,第二章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三章至第四章提出了“十四五”我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目标指标和工作任务,第五章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为“十四五”期间我县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提供了重要依据和行动指南。
《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我县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总体目标,按照“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的总要求,围绕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等六大体系建设,协同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我县国土空间开发格局进一步优化,社会经济发展质量显著提高,产业结构优化成效显著,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提升,绿色生活方式深入人心,生态文化丰富多彩,生态文明制度机制基本建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得到巩固提升。
《规划》立足我县实际,从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个领域,确定了宁县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指标体系,共设置35项考核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19项,参考性指标16项。同时,围绕规划重点领域和监管重点,以大工程带动大治理,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关于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生态系统保护、生态环境风险防范、空间格局优化、资源节约与利用、产业循环发展、人居环境改善、生活方式绿色化、观念意识普及等10大任务。
《规划》的编制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切实筑牢陇东黄土高原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生态环境质量彻底改善,促进宁县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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