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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超额完成2021年度四项主要 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2.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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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生态环境厅下达我市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目标分别为150吨、70吨、270吨和4吨。为完成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任务,我市认真贯彻落实部、省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在各县(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采取四项措施从工业源、移动源、生活源等方面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城镇污水治理、工业VOCs治理、能源清洁化替代等重大减排工程建设。一是及时分解落实总量减排指标,根据省厅下达我市“十四五”及2021年生态环境有关指标计划及时对各县(区)“十四五”及2021年生态环境指标计划进行了分解,并印发了通知,细化了工作责任。二是深挖减排潜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清洁取暖和替代、加快老旧机动车淘汰,持续推进集中治污设施建设工程。三是加强重点项目调度,督促加快重点工程减排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确保按期完成重点工程减排任务。在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淘汰砖瓦窑28家,完成农村土炕清洁取暖改造0.4万户,淘汰老旧机动车6916辆。在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中,完成庆城县县城城区第二片区2号污水处理站、庆城县县城城区第三片区污水处理站和镇原县孟坝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四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落实减排台账建立。要求已完成减排量核算的工业企业和重点排污单位持续做好减排台账建立工作,并每月对台账数据进行审核,督促稳定达标运行,防止倒扣减排量。全年共实施各类总量减排项目50个,其中水减排项目3个,大气减排项目47个。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反馈了庆阳市2021年生态环境有关指标完成情况审核结果,其中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693吨、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106.5吨、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358吨、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149吨,超额完成省上下达目标任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做好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四项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围绕产业、能源、交通运输、城镇生活污水和污染源深度治理等方面,深挖减排潜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现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