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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健全机制全方位推进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提质增效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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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准确理解、深入贯彻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核心要义,创新思路方法,突出“四个着力”,在排污许可申请质量审核、执行报告制度落实 、核查发现问题整改、一证式管理效能提升四个方面深化举措、完善机制、抓实落细、协同增效,凝练形成了“三审、六查、四结合、一共享”工作法,有效促进了排污许可申请核发、执行报告、质量审核和“一证式”管理效能“四个提升”。

一、针对排污许可申请内容填报质量不高的问题,建立落实“三审”制度,着力解决申请填报不规范和证不符实的问题。一是申请单位或企业内审。重点是落实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强化内部审核,完善内审工作机制,确保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防止委托第三方胡乱填报,不了解企业真实情况,当甩手掌柜,证实不符、应付填报的问题。二是专家技术审核。排污单位许可申请报来后,由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聘请行业内专家对企业申报情况进行审核,再次把好质量关,对企业进行精准帮扶指导,修改完善后提交专家二次复审,确保填报的规范性。三是管理部门联审。市生态环境局建立了环评与排污许可审查委员会工作机制,及时安排审查会议,会议由局规划环评科、水科、大气科、土壤科、执法队、监控中心等排污许可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对前期已经过内审和专家审核排污许可事项进行部门联审,讨论完善排污许可环境管理相关要求,解决疑难问题,统筹“一证式”管理的核发要求,确保了排污许可工作的高质量。今年以来,全市累积核发排污许可证175家,其中首次申请21家、重新申请19家、变更123家、延续12家。

二、针对执行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全面建立台账记录、提醒告知、调度通报检查制度,着力解决提交不及时和不按规范填报的问题。一是台账记录查。要求企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实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确保了执行报告的真实性。二是提醒告知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于每年4月、7月、10月月初以电话、文件等方式提醒告知排污单位填报执行报告,防止排污单位忘记填报或不按时填报。三是调度通报查。建立了排污许可执行报告调度和通报制度,按季度调度提交情况,对未按时提交的排污单位及时通报,并移交执法监察部门,督促排污单位按证执行。全市共提交2021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275家,提交率100%。

三、针对核查整改事项多的问题,建立“动态清零”和多维核查监管机制,着力解决整改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动态清零查,建立了排污单位整改台账清单和动态清零制度,倒排工期,确定专人负责督办调度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一家,销号一家。二是线上线下结合查,一般问题线上核查,主要查填报内容与专家反馈意见的一致性,重点问题深入现场核查,主要查污染防治设施、排放口位置和数量与填报内容的一致性。三是执法管理查,依托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非现场”和“现场”执法检查,轻微问题指导督促企业整改,违法问题纳入排污许可执法检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共立案查处25例。全市完成2021年度排污许可证质量自查及问题整改262家,完成2022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问题整改114家(含广州绿网环境保护服务中心反馈问题)。

四、针对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质效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强化“四结合”,做到“一共享”。每季度将执行报告检查落实与环评及环保“三同时”措施落实情况检查相结合,与企业自测制度执行和“双率”检查相结合,与企业信息公开相结合,与“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相结合,打通监管执行难点、堵点及“最后一公里”。“一证式”管理重点抓各类监管信息统筹和共享,建立排污许可及相关监管信息共享制度,组建工作群,及时将排污许可批复送至分局、监控中心、执法队;建立固定源工作提示和协同部门联合抄送制度,共享排污许可有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