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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人大常委会对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 2023.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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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相关要求,强化人大监督职能。3月6日,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杰带队就2022年全县生态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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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先后来到宁县人民医院、新区邮政银行门口、宁县优惠建材厂、庆阳能源化工集团大翔建材有限公司、和盛镇、新庄镇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面对面交流、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医疗废物处置、扬尘污染治理、“三同时”制度落实、省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等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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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组指出,县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自觉扛牢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督促各乡镇、县直各部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推进县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2022年,县城优良天数为295天,优良天数比例为92.5%,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改善幅度全省排名第10名;马莲河周家村、蒲河后河桥国考断面水质综合评价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较好完成了生态环境保护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督查组强调,要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增强抓生态环保的政治自觉,强化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建设,严格监管执法,精准发力,科学治污。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助力近悦远来宜居宜业魅力县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