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召开2023年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及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推进会议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2023年7月21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3年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负责人集体约谈会议及暨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推进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2023年上半年全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与问题差距,部署安排了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

会上,书面传达了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注册地在庆各社会生态环境检测机构负责人作了表态承诺发言,并签订了生态环境检测服务《承诺书》;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重点围绕《2023年庆阳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重点排污单位和社会检测机构监管等工作作了汇报交流;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通报了监测工作推进情况和“双随机”抽查检查情况,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苏荣花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

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分管负责同志、监测站长、业务主办,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以及注册地在庆各社会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监测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支撑,以人民为中心,是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要切实发挥生态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顶梁柱、生命线、奠基石的作用,要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近年来,生态环境监测各项工作按计划顺利推进,特别是经过“垂改”后四年多的建设和发展,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的基础能力、运转效能、数据质量、支撑能力、服务水平都得到显著提高,成绩固然可喜,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问题依然显著。
会议强调,全市生态环境监测系统要紧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形势与新要求,全面落实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的决策部署。
一是加大力度推进县级监测站建设。要按照《庆阳市县级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实施方案》进度要求,加强协调、理顺机制、整合资源,倒排工期,加快推进,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二是持续加强社会化监测机构质量管理。各县(区)务必高度重视,要切实履行属地化监管职责,定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督促生态环境监(检)测机构健全完善责任追溯制度,规范监测行为,并将方案制定、布点与采样等全过程监测资料上传至“甘肃省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督促各排污单位抓好企业自测和信息公开,并将自测结果按时按要求上传“甘肃省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管理与信息公开系统”。各社会检测机构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质量意识和底线意识,严格规范开展检验检测,为党委、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起到“耳目”和“喉舌”作用,要心存敬畏,赚良心钱、赚放心钱、赚安心钱,把为人民健康、为子孙造福的好事真正做好。
三是不断优化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尽快开展“十五五”国控地表水、空气、噪声点位布设研究,启动调整相关工作。大气科要组织启动开展国控、省控空气自动站调整,以及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布设、调整工作,同时要推动乡镇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站建设谋划;水科要牵头地表水国省控断面的优化调整工作;土科要牵头进一步优化土壤、地下水监测点位布设等。
四是持续发挥测管协调效能,提高监测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国家、省级监测质量管理要求,进一步传导压力,严格防范并严厉打击人为干扰行为。要持续做好监测数据质量“双随机”检查和专项抽查,开展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与执法联动、排污单位自测检查与执法联动等专项工作。对干预监测数据甚至是人为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坚持“零容忍”,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移交一起、问责一起,绝不姑息。
五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紧围绕环境监测能力建设、监测数据质量、涉企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在继续加大社会化监测机构监管力度的基础上,做好针对检测机构或企业的引导、帮助和服务工作,构建阳光健康的“亲”“清”政商关系,为全市生态环境监测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作风和纪律保障。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