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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五项措施确保污染源清查核查工作顺利推进

来源:污控科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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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污染源普查清查攻坚阶段工作片区推进会议之后,庆阳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以有力措施,确保普查清查工作按时完成。一是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汇报会议贯彻落实意见,市政府分管领导及时作出批示。要求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确保全面、准确及时上报普查情况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其上报的普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要求市普查办要加强督导、调度二是下发《关于限期完成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核查的紧急通知》,将会议精神第一时间通报各县(区)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求各县(区)政府、有关成员单位切实提高政治思想站位,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大力量投入,集中攻坚,限期完成辖区和行业负责的污染源清查核查工作,同时必须确保清查数据质量,做到实地核查,应查尽查,针对部门县(区)在入河排污口清查中暴露出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指导督促,要求严格按照普查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清查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三是市普查办会同市河长办负责同志随市政府分管领导对环县、庆城县水污染整治和污染源清查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察四是抓好数据质量核查工作6月份以来,全市各普查单位倒排工期,端午节取消休假,全速推进普查清查工作对重点问题,市普查办领导与各县(区)负责人电话进行沟通督办,市普查办派出2个核查组,县(区)普查清查工作连续开展了两轮质量核查,确保普查工作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压实工作责任。对各县普查清查工作逐一进行了督办,对工作推诿扯皮、等靠思想严重、影响清查进度和质量的部门单位,进行约谈。

通过努力,截止618日,庆阳市共清查污染源并按时完成上报2554家,其中生活源锅炉394台,入河排污口173个,比对完成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54家,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61个,工业企业147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