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第三十一项(市第十三项)问题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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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第三十一项(市第十三项)。
反馈问题:结构调整力度不足。2016年甘肃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89.61%,2018年与2016年相比又升高1.55个百分点。
整改目标:不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十大生态产业占GDP比重逐年提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逐年降低。
整改时限: 2020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能源局、市统计局、各县(区)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甘肃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甘政办发〔2017〕9号),在项目审核中实行能耗强度和能耗总量“双控”,加强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从源头上控制能源消费。按期完成“十三五”工业企业能耗约束性指标。二是制定印发了《庆阳市清洁能源产业2020年实施方案》,细化了年度建设任务。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十大生态产业,目前正在开展2020年完成情况核算工作。大力推进风电、光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和天然气产业发展。三是强化重点行业节能基础管理,在中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城区供热公司、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用能企业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完善能源管理体系,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四是进一步完善节能降耗监督监察考核体系,强化对中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城区供热公司、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高耗能行业的执法监督,加大企业落后工艺和设备淘汰力度。2020年1-11月,全市六大高耗能行业能耗占比46.8%,远低于全省平均占比。其中: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能耗29.91万吨标准煤,占比32.6%,来源主要为中石油庆阳石化分公司,该企业用能设备及工艺均已处于全国中高端水平;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能耗10.41万吨标准煤,占比11.3%,来源主要为6个城区供热公司,均为近几年新建成项目,采用最新用能设备,用能工艺领先;非金属矿物制品业,能耗2.54万吨标准煤,占比2.8%,来源主要为甘肃省九连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企业用能总量近年来逐年降低;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能耗0.07万吨标准煤,占比0.8%;无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和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相关企业。
整改结论: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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