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第五十五项(市第十九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来源: 2021.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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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第五十五项(市第十九项)

反馈问题:马莲河沿线23个乡镇每天有4000余吨生活污水直排,大量生活垃圾堆存在河道内,沿线29家工业企业废水超标排放,近两年水质急剧恶化,已由2014年的IV类下降为2016年的劣V类。

整改目标:马莲河流域无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无垃圾,沿线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马莲河年度水质综合评价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IV类标准。

整改时限:2020年10月底前

责任单位:宁县、环县、庆城县、华池县、合水县、西峰区政府

整改情况:

一、高位研究安排部署。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安委会等会议研究安排部署,先后印发了《庆阳市马莲河蒲河水体达标方案》、《庆阳市马莲河蒲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2019—2020年)》、《庆阳市涉水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明确我市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限要求,全力推动马莲河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根据国家采测分离第三方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1-12月,马莲河宁县桥头国考断面水质综合评价结果为III类,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二、排污口整治方面。加强马莲河流域排污口整治,对马莲河流域排查出的119个排污口,采取截流封堵25处、收集拉运29处、建设设施处理65处,实现了重点排污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三、开展河道水域无垃圾专项整治。2017年以来先后印发了《庆阳市水务系统推进全市全域无垃圾三年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河湖垃圾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庆阳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务系统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河道垃圾、水面漂浮物开展集中清理整治,累计共清理河道、沟道垃圾与水面漂浮物9.46万吨(其中2017年4.83万吨、2018年3.68万吨、2019年0.35万吨、2020年0.6万吨),清理垃圾围坝水库漂浮物32吨,完成农村房前屋后河塘沟渠清淤疏浚29.6公里,实现了河道岸线无垃圾、水面无漂浮物的治理目标。

四、开展企业废水超标排放整治。督促29家(涉及西峰区 11 家、镇原县5家、环县 2 家、宁县2家、正宁县2家、庆城县3家、合水县2家、华池县2 家)废水超标排放企业事业单位压茬整改存在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现已完成整改任务,其中26家落实了整改措施,1家拆除,1家停产,1家改变产品后无生产废水产生。

五、重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方面。截至2020年12月底,马莲河沿线23个乡镇中,西峰区温泉镇、庆城县庆城镇、环县环城镇、宁县新宁镇、华池县柔远镇、合水县西华池镇6个乡镇已纳入市区和县城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西峰区什社乡,庆城县驿马镇、马岭镇、卅铺镇,宁县和盛镇、早胜镇、焦村镇、新庄镇、南义乡,环县曲子镇、木钵镇、洪德镇,华池县悦乐镇、城壕镇,合水县老城镇、板桥镇、何家畔镇17个乡镇均已建成污水处理厂站,马莲河沿河重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全部建成,生活污水基本做到全收集全处理。

整改结论: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2日至2021年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