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第四项(市第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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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省第四项(市第四项)问题。
反馈问题:2018年,全省考核区县的12个市州,有9个没有按照中央要求,重点考核限制开发区域的农业空间和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等相关指标,反而继续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工业、财政收入等经济指标。尤其是庆阳、陇南、张掖、金昌等4市,长期不严格落实国家对限制开发区域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工业等指标的要求,GDP“紧箍咒”迟迟卸不下来。
整改目标: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调整优化考核指标体系,形成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考核导向,绿色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健全完善,卸下GDP“紧箍咒”。
整改时限: 立行立改,持续加强,长期坚持
责任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
整改情况:一是我市严格考核指标体系,制定了《庆阳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庆办发〔2020〕5号),全面落实国、省主体功能区要求和考核办法规定,对2019年县(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考评实行了差异化考评。按照《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及省级技术审查反馈意见,组织各县(区)对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成果进行了修改完善,于2020年11月上报自然资源部,正在进行审查。二是对西峰区、宁县2个重点开发区的县(区),主要考核地区生产总值、吸纳人口、财政收入、要素聚集程度、城镇土地产出效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状况等指标。对合水县、正宁县2个农产品主产区的县,主要考核农业空间规模质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农民收入、耕地质量、土壤环境治理等方面指标。对庆城县、华池县、环县、镇原县4个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主要考核生态空间规模质量、生态产品价值、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执行、民生改善等方面指标。三是市自然资源局结合庆阳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对《甘肃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我市各类主体功能区进行了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并将根据评估结果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对主体功能分区进行优化调整。
整改结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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