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人被问责 49家企业被立案处罚!甘肃省第二轮首批省级生态环保督察成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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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7月5日至7月26日,甘肃省组建5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嘉峪关、定西、天水、平凉、甘南5市州实施第二轮第一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目前,转办的644件群众举报问题,已办结492件,阶段办结124件;责令整改企业121家,立案处罚49家,罚款80.47万元;立案侦查4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5人,问责24人。曝光5个典型案例,被督察市州已经立行立改,正在加快推进整改。
据介绍,此次督察是甘肃省印发实施《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细则》后启动的第一批督察,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的第一次督察。督察组共计下沉30个县(市、区),检查点位726个,与249名干部进行个别谈话,走访问询有关部门和单位211个,调阅资料9400余份,公开曝光5个典型案例,接收并转办群众生态环境问题举报644件,督察报告、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线索等督察结果已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次督察的重点主要紧紧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诉求开展工作,高度关注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严格控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以及去产能“回头看”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规划计划的贯彻落实情况;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查处、整改等情况;对人民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
督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曝光的典型案例,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同时,加强现场检查和回访,加大对被督察市州边督边改工作的督察力度。为落实基层减负要求,督察合并开展河湖长制专项督察,主要围绕河湖长制责任落实、主要任务完成、突出问题整治等情况开展督察。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督察中创新了多个首次:首次拍摄全省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组织被督察市州观看,移交问题清单。首次公开曝光典型案例,采取“文字+图片”的方式,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每个被督察市州均公开曝光了典型案例。首次要求有关工作和信访办理通过“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管理系统”进行,通过督察工作信息化,实现了随时掌握督察问题和转办信访办理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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