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庆阳市第十一项问题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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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警示片反映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第十一项
反馈问题:庆阳市镇原县多家砂石料矿山未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矿区地形地貌破坏严重,弃渣随意堆放。
整改目标:全县所有砂石料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对生态环境破坏的矿区完成生态恢复治理。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镇原县政府
整改情况:一是镇原县自然资源局及时抽调工作人员,对全县砂矿企业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有问题的8家砂矿企业建立了问题整改清单。对存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不到位和未按《矿产资源开发与恢复治理方案》要求,分台阶开采、破坏矿区地形地貌、弃渣随意堆放的问题责令立即停产整改,逐项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并召开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约谈会,督促问题加快整改。二是县自然资源局多次现场督导检查,目前8家砂矿企业通过落实措施全部完成了矿区地貌平整、废料废渣清理、植被绿化等工作。现已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整改结论:目前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
以上整改情况现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3日至2021年12月29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8270724。
联系地址:庆阳市生态环境局215室。
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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