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8年全市第二批典型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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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县环保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铁的手腕、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0月底,市、县环保部门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31起,处罚金额1115.56万元,查封扣押9起,涉嫌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6起,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现将其中21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 单位或 项目名称 | 违 法 事 实 | 查处情况 |
1 | 靖边县聚鑫油气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27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靖边县聚鑫油气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位于华池县悦乐镇的里467试油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试油3队在试油作业过程中,固体废物贮存点“三防”措施落实不到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尽快落实“三防”措施。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2 | 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8月20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西峰东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广东省基础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硬质围挡设置不规范、石灰堆覆盖不到位、施工时湿法作业不到位等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庆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对石灰堆进行覆盖,落实湿法作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
3 | 庆阳中裕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14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庆阳中裕源农林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脱硫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造成大气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运行脱硫除尘设施并缴纳了罚款。 |
序号 | 单位或 项目名称 | 违 法 事 实 | 查处情况 |
4 | 庆阳中意百货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7月13日,西峰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庆阳中意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夜间施工。目前该企业已停止夜间施工并缴纳了罚款。 |
5 | 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 | 2018年7月10日,西峰区环保局对庆阳福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未按时限要求安装氮、磷自动监测设备,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西峰区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6 | 华池县怀安兴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6月28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华池县怀安兴鑫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制坯间、煤炭贮存场所未设置严密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华池县环保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及时覆盖防尘网预防扬尘污染。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
7 | 陕西长秦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28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的午72-4井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陕西长秦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修井2队对午72-4井检泵作业结束后,将1个标有“庆四联”字样的破乳剂塑料桶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华池县昊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从事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理危险废物。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8 | 华池县昊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28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华池县昊天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的情况下,从事收集、销售等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要求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并没收违法所得金额。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序号 | 单位或 项目名称 | 违 法 事 实 | 查处情况 |
9 |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 | 2018年6月10日,华池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采油厂所属的295-56X井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井下技术作业公司S00515-3机组在进行试油作业时,循环沟防渗措施不到位,导致油水混合液渗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 华池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
10 | 庆阳华中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2018年7月5日,庆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庆阳华中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位于庆城县玄马镇的水泥存放、分装项目未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即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 庆城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建设。目前该企业已停止建设,依法办理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并缴纳了罚款。 |
11 |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7月24日,庆城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庆城制梁场雨水收集池管线破裂冲垮护坡,致使雨水将场内混凝土废渣冲出,污染环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 庆城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企业清理污染现场,修复护坡。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12 |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 | 2018年7月17日,环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木192井场进行调查取证时核实,井口周边及卸油台下有洒落油污未清理,井场内未建设排洪渠,暴雨致井场内雨水流入东侧农田内,井场内及井场周边有掩埋污油泥迹象,井场边洒落的生活垃圾未彻底清理,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环县环保局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清理污染物,建设排洪渠,落实好各项管理措施。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
13 | 环县诚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8月28日,环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环县诚信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脱硫塔除尘设备停止运行,正在生产的砖窑产生的废气无组织外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 环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公司立即启动脱硫塔,健全运行台账,加强设备维护管理。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
序号 | 单位或 项目名称 | 违 法 事 实 | 查处情况 |
14 | 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20日,镇原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庆阳市利源矿产实业有限公司三岔方山四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矿区采出的砂石未采取防尘遮盖措施,裸露地面未按环评要求复垦绿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镇原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之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15 | 镇原县供排水公司(镇原县生活污水处理厂) | 2018年6月28日,镇原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镇原县供排水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 镇原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
16 | 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新庄煤矿 | 2018年7月13日,宁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庆阳新庄煤业有限公司宁县新庄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安装废水COD、氨氮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该行为违反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 宁县环保局依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尽快完成在线监控设备安装与联网工作。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17 | 庆阳陇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18年6月18日,宁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庆阳陇牛乳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废水和锅炉烟气排放口均未设置标识牌,锅炉烟囱高度不足35米,燃煤堆场未建设半封闭式煤棚,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 | 宁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按照环评要求加高烟囱、建设半封闭堆煤场、设立标识牌。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18 | 庆阳鑫圣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2018年6月12日,宁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对庆阳鑫圣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宁县湘乐南仓至盘克岘子石盘公路改造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及时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致使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 | 宁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采取洒水抑尘措施。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序号 | 单位或 项目名称 | 违 法 事 实 | 查处情况 |
19 | 合水县城乡供水总公司 | 2018年7月13日,合水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合水县城乡供水总公司合水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按环评要求安装总磷、总氮自动监测设备,未与环保部门联网,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 合水县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限期整改。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
20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份公司第十二采油厂 | 2018年6月12日,正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二采油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所属的乐90井场未规范处置约70平方米被油污染的土壤,该行为违反了《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 正宁县环保局依据《甘肃省石油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规范清理处置污染土壤,并对周边井场进行全面排查,消除污染隐患。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并缴纳了罚款。 |
21 | 正宁县人民医院 | 2018年6月16日,正宁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正宁县人民医院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按环评要求建成应急池、除臭设施及油烟净化设施,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 正宁县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单位限期落实各项整改要求。目前该单位已按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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