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长者专区>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全市第二批典型 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来源:庆阳市生态环境局 2019.12.16
字体:

32px

22px

18px

  • 12px
  • 14px
  • 16px
  • 18px
  • 20px
  • 22px
  • 24px
  • 26px
  • 28px
  • 30px
  • 32px
  • 34px
  • 36px
  • 38px
  • 40px
  • 42px
  • 44px
  • 46px
  • 48px
  • 50px


       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从严查处损害生态环境、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截至11月底,全市生态环境执法共实施行政处罚205起,罚款1667.11万元,查封扣押13起、限产停产4起、移送行政拘留4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起;起到了良好的震慑效果,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为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扩大环境执法警示效应,现将其中9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序号

单位(个人)或项目名称

违 法 事 实

查处情况

1

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

201971日,市环境监察支队执法人员对华能庆阳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核桃峪煤矿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利用副井北侧雨水排洪沟排放生活污水。

庆阳市生态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2

庆阳市盛爵商贸有限公司

2019829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西峰分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对庆阳市盛爵商贸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西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3

庆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

20199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执法人员对庆城县城区污水处理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污水总排口氨氮浓度32.8mg/L、总氮浓度76.6mg/L,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B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4

马某奇

2019411日至424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对马某奇非法收油窝点进行检查时发现,马某奇在非法收油过程中,存在利用渗坑(地窖)排放含油废水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的情形。就地掩埋油泥及未采取防范措施长期贮存沾有油泥的包装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的情形。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华池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华池县公安局调查处理,目前该案件已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污染现场已清理。

5

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2019720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执法人员对路港集团有限公司银百高速甜永段(TYSY13)项目进行检查时发现,该企业项目部设两处排污口向外排放生活污水,722日合水分局委托环境检测公司对两处排污点水样取样检测,监测结果显示两处水样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

6

庆阳市胜利筑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2019718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执法人员于对位于环县木钵镇曹旗村曹旗组的庆阳市胜利筑路工程建筑有限公司木钵拌和站进行检查时发现,该站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手续就投入生产,配套环保设施建设不全,并将10余吨废弃石料倾倒至北侧山水沟,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环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落实“环评”及“三同时”要求,并彻底清理废弃石料。目前该企业已搬迁,废弃石料已彻底清理,原场地已恢复为耕地。

7

甘肃恒昱建设有限公司

2019722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执法人员对该甘肃恒昱建设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的正宁县凯德丽景名园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正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8

庆阳凯美佳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2019717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分局执法人员对庆阳凯美佳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焊接工序、玻璃丝缠绕等工序未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少量有机废气逸散,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宁县生态环境分局执法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已按要求落实了整改措施并缴纳了罚款

9

宁夏胜昌石油开发有限公司

201983日,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环境执法人员对位于镇原县新集乡王岘子行政村的镇319-776井场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宁夏胜昌石油开发有限公司在长庆油田新集采油作业区井场修井作业过程中,因大雨导致沉砂罐倾斜,返排液溢入沟渠内造成水体污染,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庆阳市生态环境局镇原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清理收集的污染物已安全转运至作业区危废暂存点存放,目前罚款已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