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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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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依法统一行使生态环境部门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的行政处罚权,自然资源部门地下水污染防治行政处罚权和对因开发土地、矿 藏等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权,农业农村部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行政处罚权,水务部门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林业和草原部门对自然保护地内进行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三)负责跨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违法案件和环境信访的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市级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的调查、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四)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信访相关工作,监督指导县(区)生态环境信访办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规范化建设相关工作,承担生态环境执法业务培训、执法稽查相关工作。

(六)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红黄牌”和“红黑榜”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市环境污染事故的预测和预警,突发环境事故的调查和处置,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管理。

廖廷录

办公室、执法稽查科、环境信访科、环境应急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执法四大队(对外称庆阳市生态保护法队西峰大队)。

办公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弘化西路5号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934-8687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