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生态环境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2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生态环境厅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生态环境保护各项重点工作持续稳步推进。现报告如下:
一、取得的成效
2022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27,排名全省第5,优良天数324天,优良天气率为88.7%。剔除沙尘天气影响后,可吸入颗粒物(PM10)均值为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3%;细颗粒物(PM2.5)均值为29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6.1%;二氧化硫(SO2)均值为8ug/m3,同比下降11.1%;二氧化氮(NO2)均值为14ug/m3,同比下降6.7%;一氧化碳(CO)均值为1mg/m3,同比持平;臭氧(O3-8h)均值为144ug/m3,同比上升11.6%,六项主要污染物年均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马莲河、蒲河、洪河、四郎河、葫芦河、支党河等河流8个国考断面、8个省考断面和7个市考断面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全部达标,水质优良比例91.3%。14个地表水功能区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和入境来水影响后全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开展监测的2个市级水源地、12个县级水源地和23个乡镇“千吨万人”水源地水质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后全部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标准;土壤环境安全可控;2022年公众对生态环境的满意度为95.16%,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为94.59%,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的参与度为91.74%,分别较2021年提升了1.34、3.3、0.7个百分点。
全市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和核与辐射安全事件。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到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高度,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做到任务到单位,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工作任务有效推进和全面完成。二是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为抓手,采取举办“六·五”环境日、生态环境新闻发布会、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保成果展等方式,全面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三是创新普法载体,充分利用“一报两网两平台”(陇东报、市政府门户网、市环保局网、庆阳环保微信公众号和环保庆阳微博)宣传载体,在《陇东报》、庆阳电视台等各类主流媒体开设环保法治宣传等专栏。四是坚持党组会、局务会等会议前,落实会前集中学法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普法的自觉性。
(二)提高站位,强化问题排查整改。按照省上统一安排部署,我们围绕6个方面24项重点任务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效。4月份配合省上开展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较好的完成了督察期间的配合保障工作,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提请市委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庆阳市贯彻落实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对每个问题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员、督导单位、整改措施。截止目前,第一轮、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4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交办的299件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41个问题完成整改40个,正在整改1个(整改时限为2025年),交办的260件环境信访问题全部办结。第二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市的75个问题,已整改完成19个,其余问题整改正在加快推进;交办的173件环境信访问题办结155件,正在办理18件。2021年国家黄河流域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的5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并上报销号;省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我市的13个问题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3个。2021年、2022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中排查出的593个问题完成整治590个,正在整治3个。
(三)公正执法,严查环境违法行为。2022年以来,围绕油区重点环境问题、危险(固体)废物处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涉水企业监管、环境风险隐患排查、疫情防控监管、核与辐射安全防范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执法检查,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及在线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出重拳、零容忍,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实施行政处罚195起、罚款1558.2万元,执行现场停产案件1起,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5起,移交环境污染犯罪线索4起,区域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四)人民至上,着力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落实24小时环保热线值班,充分发挥“12369”信访举报热线作用,加强与“12345”市长热线联动,不断规范信访办理流程,靠实首问负责制和查处责任,2022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举报1347件,已全部办结。为了确保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我们落实信访办理公示制度,组织开展信访案件办理“回头看”、“大回访”,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信访问题不反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五)服务大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制定《庆阳市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对法律法规无明确规定的环评审批前置手续一律取消,缩减项目环评审批时限,下放排污许可审批权限,对省、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实行了容缺受理、精准帮扶,开辟绿色通道,保障了项目工作全速推进。2022年完成项目评审和批复337个,备案项目1155个,审批数量较上年度同期增加1.6倍,全市排污许可证核发企业达到175家。我们全面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积极落实柔性执法和环境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对9个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了“减轻处罚”,对8个企业的违法行为实施了“免于处罚”,全市正面清单监管企业达到13家,开展非现场检查25家(次),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指导帮扶企业10家(次)。制定了《庆阳市绿色环保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积极发挥链主单位和龙头企业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和与天津市对口合作力度,全力培育一批大气、水、土壤污染、固废治理和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环保企业。今年共支持、引导和建成钻井泥浆不落地处置项目10个、油田伴生气回收利用项目17个,年度环保产业招商引资并落地项目15个,新办省外投资企业数较上年增加5家,实际完成投资较上年增长15%。
(六)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构职能。在市委、市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垂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通过与市委组织、编制部门和各县区的积极协商争取,全系统共调剂补充编制60名,圆满完成了各县(区)生态环境系统上划人员档案审核、清产核资和三批271名人员的划转任务。各县(区)划转人员已于11月份开始由市级财政核发工资,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任务基本完成。为切实有效解决垂直管理体制改革遗留问题,我们积极汇报衔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县(区)生态环境系统未上划人员分流安置的意见》对各类未划转人员提出明确的安置和供养保障措施。目前,县(区)生态环境队伍整体稳定。
(七)强化管理,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坚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两型”机关创建为抓手,将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组织开展了“传承红色基因 践行初心使命”庆祝建党101周年和喜迎二十大系列主题活动,邀请专家教授,对市第五次党代会、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集中辅导宣讲,年内共举办辅导讲座6次,组织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12次,干部职工集体学习20余次。二是扎实推进“两型”机关创建,围绕7项重点共工作任务,细化了13项工作具体措施,并逐一落实到位。按照市上统一安排深入开展“干部扪心自问、科室问题自查、部门作风自改”活动,召开了落实“三自”要求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深入查摆整改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
机关风气面貌得到进一步改善,“两型”机关创建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不断加强日常管理,强化执纪问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一岗双责”有效传导到每一个干部职工身上,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风能力专项整治、干部参与赌博、干预和插手市场活动干预司法专项整治、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清收等专项工作,做到经常“亮耳朵”“扯袖子”。2022年市县生态环境部门1人受到诫勉谈话,1人受到批评教育。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2022年尽管我们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做了些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省、市有关总体部署和要求还存在谋划不足,工作标准不高,不深不细的问题,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落实的关键之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现代化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和化解生态环境风险,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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