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基本情况
环境监察支队成立于1988年,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13人,现有人员14人,其中管理人员11人,工勤人员3人。退休人员4人、遗属供养人员1人。
环境监察支队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有关法规、政策、规章和办法;依照环保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排污法人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执行环境保护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负责辖区企业、单位污水、废气、烟尘、固体废弃物、噪声、放射性等对环境污染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并参与生态破坏事件、环境污染事故、突发污染事件、来信来访接待及调查取证及查处工作;负责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评、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后执行情况、烟控区、噪声达标区环境状况现场巡查监督,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理;负责对县级环境监察部门工作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交流,并协调市、县对排污单位排污量的核定工作;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出的各种行政处罚决定和其它工作;负责环境监察资料的收集汇总、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档案;负责办理人大、政协有关环境保护的提案、议案及党委、政府、上级主管部门批转的环境案件和信访案件查处工作,完成环保局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预算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市财政下达市环境监察支队专项资金8项,共计为152万元。2018年市财政下达市环境监察支队专项6项,共计为50万元。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市财政下达市环境监察支队公用经费14万元,经初步预算公务接待支出费用控制在1.5万元之内。2017年公务接待费0.58万元,无因公出国经费。
庆阳市环境监察支队2018年庆阳市市级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x.xlsx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