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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上报《庆阳市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技术分析报告》的报告

来源:污控科 发布时间:2018-08-01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2018年第二季度的环境统计直报数据,现对我市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二季度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排污状况分析如下:

一、填报对象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环境统计数据直报(以下简称国控源直报)制度调查范围为废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2018年我市涉及废水、废气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国家重点监控污水处理厂共7家,分别为1家工业企业和6家污水处理厂,具体企业及行业分布见表1。

表1     我市2018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及行业分布

序号

填报单位详细名称

行业类别代码

行业类别名称

1

庆阳市供排水公司西峰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2

庆城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3

华池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4

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5

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6

合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

7

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2511

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

    二、污染物产排量核算方法

(一)方法类型

国控源直报污染物产排量核算采用三种方法:监测数据法、产排污系数法、物料衡算法。

(二)各国控源直报企业污染物产排量选用方法

1.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工业废水:二季度采用监督性监测数据填报,二季度工业废水处理量、排放量分别为:62.33万吨、29.5万吨。化学需氧量产生量、排放量分别为:186.7吨、8.54吨;氨氮产生量、排放量分别为:4.96吨、0.42吨。

工业废气:二季度采用在线数据和物料核算法数据结合填报,二季度工业废气排放量100654万立方米,二氧化硫产生量为320.4吨、排放量为244.3吨;氮氧化物产生量为303.8吨、排放量227.5吨;烟尘产生量、排放量均为10.8吨。

2.庆阳市供排水公司西峰污水处理厂

二季度采用在线监测进出口浓度填报,二季度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分别为:550.26mg/L、31.49mg/L;氨氮进、出口浓度分别为:148.4mg/L、5.63mg/L。

3.庆城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季度采用在线监测进出口浓度填报,二季度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分别为:486mg/L、38.4mg/L;氨氮进、出口浓度分别为:65mg/L、2.2mg/L。

4.华池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季度采用在线监测进出口浓度填报,二季度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分别为:362.79mg/L、32.25mg/L;氨氮进、出口浓度分别为:36.23mg/L、1.47mg/L。

5.环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季度采用在线监测进出口浓度填报,二季度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分别为:325.7mg/L、32.7mg/L;氨氮进、出口浓度分别为:44.4mg/L、3.2mg/L。

6.宁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季度采用在线监测进出口浓度填报,二季度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分别为:536mg/L、24.93mg/L;氨氮进、出口浓度分别为:61.69mg/L、0.89mg/L。

7.合水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

二季度采用在线监测进出口浓度填报,二季度化学需氧量进、出口浓度分别为:716.5mg/L、37.4mg/L;氨氮进、出口浓度分别为:78.1mg/L、1.5mg/L。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一)工业废水

我市二季度工业废水排放国控源直报企业是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1.废水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9.5万吨,比上季度28.49万吨上升3.54%。

2.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为8.54吨,比上季度7.17吨上升19%

3.氨氮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氨氮排放量为0.42吨,比上季度0.34吨上升23.52%。

(二)工业废气

我市二季度工业废水排放国控源直报企业是中国石油庆阳石化公司。

1.工业废气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00654万立方米,比上季度102737万立方米下降2.02%。

2.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44.3吨,与上季度250.5吨下降2.47%。

3.氮氧化物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氮氧化物排放量为227.5吨,比上季度217.3吨上升4.69%。

4.烟尘排放情况

本季度工业烟尘排放量为10.8吨,比上季度12.2吨下降11.47%。

(三)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

本季度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天数为91天,生活污水实际处理量为421.753万吨,比上季度处理400.487万吨增加了5.31%。

本季度化学需氧量去除量为1890.26吨,比上季度1843.56吨增加2.53%;氨氮去除量为399.14吨,比上季度384.08吨增加3.92%。

四、结论

我市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水量及污染物削减量变化情况均在正常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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