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执法一线看五年来生态法治变化
今年“两高”报告,涉及“公益诉讼守护美丽中国”“依法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等字眼,不仅体现了新时代下司法机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的担当作为,更是指引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奋力吹响了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的号角。
笔者身处执法一线,深刻感受到,五年来,生态法治取得长足进步。基层执法过程中,行政机关与刑事机关加强行刑衔接,充分发挥行刑联动的信息共享机制,联合对案件线索分析研判,形成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同时,在查处违法犯罪过程中,及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效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难题。
五年来,生态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在一些地域偏远的农村山区,跨区域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部分违法犯罪分子文化水平不高、贪图私利,在不知不觉中构成违法犯罪,且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可能造成生态环境极大破坏。而在山区之中,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向往更是不容忽视的。生态环境部门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要求污染者承担生态损害责任,责任倒查至污染企业上,要求污染者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破解“政府为排污者买单”的困局,维护城市与农村的公平正义。
五年来,生态法治响应时代号召。在基层执法中,各级生态环境部门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第三方监理单位在在线执法、在线监控等“云监管”作用,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大数据分析,将干扰在线自动监测设施运行、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危废倾倒处置、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等内容细分,划分执法类型,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
五年来,生态法治回应人民需求。各级生态环境系统不断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贯彻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损害担责等原则,强化各类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用严格的法律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用严厉的执法结果警醒违法行为,用优良的生态环境回应人民需求。
未来,作为基层生态环境部门,我们将继续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生命之美、生活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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